商务部: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
3月1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商务部也将继续努力,为各国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广州市商务局制定了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并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抓紧申报。
专项资金将优化服务进出口机构
据商务部介绍,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生产需求增长较快,消费稳步恢复,进一步增强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中国美国商会、中国德国商会近期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83%的美资企业和96%的德资企业持续看好中国市场,66%的美资企业和71%的德资企业计划增加在华投资。
而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广州服务外包合同额、执行额突破“双百亿”美元,实现了“十四五”期间的“开门红”,显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蓬勃活力。根据商务部数据,2021年,广州市服务外包全口径合同签约额201.8亿美元,同比增长36.2%;全口径执行金额114.1亿美元,同比增长18.3%。
据悉,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的支持方向主要是优化服务进出口机构。一方面,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和支持从事ITO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
另一方面,专项资金还将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重点支持国际外包服务及技术服务出口
据了解,专项资金将对企业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申报项目给予支持。具体而言,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期内数字服务(ITO)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专项资金将给予100万元的支持。此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以企业在申报期内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人民币)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贴息支持。值得一提的是,获得第一项100万元资金支持的,不重复获得第二项资金支持。
申报指南指出,要申请专项资金,有关企业应当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同时满足“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期内服务外包业务报表”以及“广州市辖内企业,申报期内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400万美元”等条件。
此外,专项资金还将对企业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技术出口申报项目给予支持,对企业在申报期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贴息支持。
至于申请条件,专项资金要求申请企业应当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期内技术出口金额;在申报期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且技术出口收汇额不低于50万美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同一合同和水单只能申请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或技术出口中的一项,不得重复申报,而且单个企业核定支持金额低于10万元的不予资助。(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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