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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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在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简称《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在现有规则基础上,将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1月,为规范指数基金产品开发业务、促进指数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上交所在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市场发布了《指数基金开发指引》,明确了指数基金开发的成份券数量、权重占比等要求。2022年5月,为提高基金市场与国家战略、市场需求之间的契合度,上交所对《指数基金开发指引》进行修订,新增对于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经证监会认可,可予以指数产品开发的指数发布时间豁免。
从这次修订来看,一是能快速响应市场,从而更好地适配投资者配置需求和市场实际布局需要,是对现行《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的合理优化;二是能引导基金公司进行前瞻性布局,加大在指数产品方面的创新力度,不断提升产品链质量;三是以投资者需求和产品供给双轮驱动,增强投资者在场内基金市场参与意愿,打造健康活跃的市场环境,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
据了解,此次《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的修订是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落实活跃资本市场政策方针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指数和指数产品对投资者需求以及国家战略的响应速度,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激发资本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多措并举增强基金市场的财富管理功能,不断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同时持续推进投资端改革,推动基金市场“总量提升、结构优化”,久久为功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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